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驻固原部队2022年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固原市原州区金城阳光佳苑东门10号营业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YZC-2021-009号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驻固原部队2022年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供应七大类副食品,即蔬菜类、畜肉类、水产类、禽肉(蛋)类、牛奶类,调料类、水果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蔬菜类、畜肉类、水产类、禽肉(蛋)类等能够提供相应质量检疫报告。保证所供产品在保质期内或保鲜期内,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以过期、临近过期的产品以次充好。
五标段:驻彭阳县部队配送服务。
备注∶1、本项目一标段设2名中标候选人,即综合排名前两名的为中标候选人:为保证副食品配送质量及保障供应,预留排名第三名、第四名的投标人为预备供应商;2、其余各标段各设1名中标候选人,即各标段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为保证副食品配送质量及保障供应,预留第二名为预备供应商。3、如因上级政策性规定或不可抗力导致采购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效力自然终止,采购人结清已采购货物的全部款项;采购人不承担由合同终止导致的其他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 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5)供应商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6)供应商必须注册成立三年以上(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固原市原州区金城阳光佳苑东门10号营业房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 时至 12:00 时,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质等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质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联系宁夏领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后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固原市原州区金城阳光佳苑东门10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警某部驻固原部队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7001
联系方式:张斌177118623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领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金城阳光佳苑东门10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余文琴18295058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斌
电 话: 17711862372
附件:
武警某部驻固原部队2022年副食品配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docx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