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评选“双优企业”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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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气防火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

为了加强电气防火检测企业、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企业(以下简称“两检”企业)的行业指导,严格规范“两检”企业的行为,保证检测质量。经北京消防协会研究决定:2011年在全市“两检”企业中开展评选“双优企业”的活动。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使“两检”企业树立首都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确保首都的消防安全,从而推动我市“两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协会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协会消电检指导部具体负责。
二、评选范围
在北京消防协会注册满三年(2008年11月30日以前成立,不含期间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的单位)的“两检”企业。
三、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企业运作;
2、认真执行北京消防协会有关规定、规则、公约、及制度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3、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企业管理,各项制度规范,从业技术人员相对稳定,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时间、有内容、有考核、有记录,人员在岗在位并全部持证上岗;
5、检测工作坚持原则,全面细致,严格认真,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出虚假报告,无企业或他人挂靠;年度内没有因检测质量引发的举报及火灾事故;
6、检测仪器设备符合《管理规则》,齐全、灵敏有效并按时校验;
7、全年检测的单位、检测的面积数量多于其它企业,业务量较大,为首都消防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
8、业务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9、被检单位对“两检”企业的检测质量、服务态度、履行合同等满意,无投诉、无举报,消防监督部门对检测质量及检测报告满意;
10、被举报出具过虚假、不实检测报告,情况属实的及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评。
四、 评选及表彰办法
          1、鉴于评选“双优企业”活动在社会上已经有较好的信誉,各企业要珍惜此次机会,根据本单位工作情况并结合评选条件上报参评总结材料及2011年度“双优企业”申报表;
2、协会消电检指导部要走访消防监督部门和被检重点单位,了解自愿参评企业的有关情况,听取消防监督部门和被检重点单位的意见;
3、协会消电检指导部逐一到符合参评企业进行全面考评,综合情况,提出候选名单,上报消防协会领导审批;
4、2012年春节前对荣获年度“双优企业”进行表彰,颁发牌匾及证书;
5、本次评选坚持自愿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 要求
1、严格评选标准,控制评选数量;
2、各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将此活动视为“树典型、创品牌”,展示本企业形象的平台,进一步促进企业自身发展;
3、各企业要依据评选条件认真总结,如实填写参评申报表。有关数字统计至2011年11月30日,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企业工作总结及申报表报协会消电检指导部。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北京消防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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