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作战训练辅助、服务保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慧谷大厦17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XF-BS-002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作战训练辅助、服务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65.062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作战训练辅助、服务保障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国企业参加投标。本项目兼投兼中。
本项目所属行业: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心理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 务 | 心理咨询 | 4.14 |
第2包 |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驾驶员培训 | 22.2 |
第3包 |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 绳索、水域、舟艇等专项培训 | 14.5 |
第4包 | 其他体育服务 | 聘请体能教练 | 12.0912 |
第5包 | 其他服务 | 演习演练保障 | 12.131 |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2包:人员全部通过所有考试,全部拿到驾驶证,时间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3包:60天内,人员全部达到取证标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4包:自签订合同后半年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5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演习服务全部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包、第3包、第4包、第5包: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B.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2包: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B.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包含大型货车B2,大型客车A1);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至 202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慧谷大厦1707室
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1)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fanghe1707@126.com;(2)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投标人发送报名表电子版;(3)投标人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4)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文件。 每包500元/本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慧谷大厦17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保税区东七道9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8490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芳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慧谷大厦1707室
联系方式:杨老师 15620673669/022-83576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15620673669/022-8357619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