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科普

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救护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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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森林扑火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