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提示消息
取消
确定
消息
确定
构建社会化平台
弘扬公益性精神
推进社会化进程
首页
动态公告
行业资讯
协会动态
通知公告
专题报道
会员风采
会员风采
会员信息系统
供需信息
企业资质查询系统
注册消防工程师查询
消防产品展览中心
消防培训学校查询
消防人才交流中心
消防供需对接平台
市场前瞻
新产品
新技术
新材料
法规标准
法律法规
规范标准
动态公告
消防科技
消防科普
学术交流
科技资讯
域外网站
行业管理
行业动态
政策信息
关于我们
协会简介
入会须知
办事机构
协会章程
分支机构
联系我们
会长信箱
会员专区
内部管理制度
供需对接信息
搜索
会员登陆
欢迎您:
退出
修改密码
用户登录
账号
密码
修改密码
原密码
新密码
确认密码
消防科普
国庆出游“十招”保安全
2016-11-26 11:03 来源:|0 流量:988
0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北京消防部门就节日期间应该注意的消防安全要点提示如下:
1、出行前仔细检查家中燃气阀门、灶具开关、电器开关是否关闭,特别是停电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再出门,以防复电后发生意外。阳台的窗户要关严,以防飞火进入。不能在阳台上存放一次性打火机、酒精等化学物品,以防爆燃。
2、家中留有老人或小孩的,要提醒老人不要卧床吸烟,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并告知他们应急呼救电话或联系方式。
3、自驾车旅游出行前,要提前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对油路、蓄电池接线柱及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短路。
4、不携带汽油、煤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
5、汽车在行驶途中,司机及乘客尽量不要在车上吸烟,不得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窗外。
6、汽车如发生火灾,要立即将车停靠路边,远离可燃物。关闭电源,迅速取出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时要注意先不要将车盖全部掀开,以免空气大量进入形成爆燃。应该先将灭火器喷嘴伸入车盖内灭火,待火灭后打开车盖喷射。如果自己不能扑灭火灾,要及时退到安全地方,拨打119报警。
7、入住宾馆饭店或者到商场、公共娱乐场所购物、娱乐时,要注意观察安全标识和安全通道行进线路,以便遇突发事件时安全离开。
8、在旅游景点游玩时,不要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不要遗留火种。
9、车辆停放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车内烟头。
10、严格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
各旅游景区(点)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防火安全值班、巡查、自查制度,制定灭火应急处置方案。发生火灾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应当组织、引导群众疏散。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同时拨打“119”报警。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福利院、学校、体育馆、影剧院、歌舞厅、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带入、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影剧院、歌舞厅、酒吧、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严禁超员营业。
农家乐经营单位要配备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器材,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要熟悉发生火灾以后如何疏散群众、如何报警、如何扑灭初期火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