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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专家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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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应急照明系统专家约翰·莱希认为,在各类建筑中,最基本的安全要求是建筑内的人可以容易地识别规定的疏散走道。在正常情况下,这并不成问题,但是在建筑变暗或能见度降低时,情况就大不一样。识别疏散走道,到达疏散走道和应用疏散走道,意味着那里必须要有一定照度的照明条件。
                      
    在建筑的整个设计和计划期间,建筑师和内部设计人员都从实用和美观角度对照明系统给予充分考虑。然而,对应急照明和出口标志的选择却往往交给电气承包商承办,尽管对此有法律要求,但却不被人重视。然而,大部分应急照明厂家的产品系统都包含设计型照明设备,所以,在许多情况下,在进行选择时,只规定应急照明系统符合必要规定和价钱合适即可。
                      
    对应急照明系统不论喜欢与否,根据英国1997年"工作场所火灾预防规范"的规定,工作场所和娱乐场所都要安装经检验合格和功能齐全的应急照明装置。实际上,还有3个导则,即建筑产品导则(89/106)、工作场所导则(89/654)和标志导则(90/664)都对应急照明装置的安装有明文规定,都必须遵守,以保证应急照明系统的使用和安装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为此,英国的用户首先要掌握英国1999年版BS5266第一部分"应急照明实用规范"和BS5266第七部分"应急照明的应用"规范。用户雇用的任何顾问和承包商也应对这些相关导则和标准有一个清楚地了解。另外,还应要求他们只用由ICEL(应急照明工业委员会)注册的公司生产的有CE(欧洲通用)标志的产品。
                      
    应急照明系统的安装设计
                      
    对设计和选择最适宜类型的应急照明装置的方法,要予以仔细考虑,设计和选择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建筑的类型和用途。对于许多类型的建筑,英国都有强制性应急照明规定,规定哪些场所使用持续工作型和非持续工作型应急照明系统最适宜,还规定各个场所采用的应急照明方式的工作时间。持续工作型应急照明系统最适用于建筑内有人时正常照明会降到识别疏散走道要求照度以下的建筑。持续工作型应急照明系统还应用于多用建筑内。非持续工作型应急照明系统一般都被准许用于建筑内人员熟悉该设计的建筑。除了那些要求使用持续工作型应急照明系统的因素外,这种系统具有允许设计人员使用一般照明程序的额外好处。变正常建筑照明为应急照明既不是一个技术问题,又没有经济负担。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都是可以极其经济地实现。可以肯定,经转换的干线电源照明系统在非持续工作型应急照明系统会妨碍或破坏建筑构造的地方使用,往往是最美观的方法。
                      
    变正常建筑照明设备为应急照明设备使用的过程,涉及在设备外壳中安装一个专用的转换工具。一般来说,转换工具将含有一个自动充电器、干线电源探测线路、自动转换开关、高效换流器以及耐高温镍镉电池槽。这些工具体积都很小,不碰撞整个照明装置。为了满足相关规范,只有具有适宜试验设施和经过ICEL1004规范注册的公司才可承担该项改装工作。
                      
    设计专用的应急照明系统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现在编入欧洲标准EN1838的英国标准5266对正常电源故障时的疏散走道的指示和照明,做了规定,从事照明设计的任何人员都要阅读这些规定。ICEL还编写了一份极好的说明文件,解释各个新标准、工作场所导则、标志导则和它们之间的联系。
                      
    出口标志
                      
    应急出口标志必须设于所有建筑中对公众敞开的地方,并必须符合欧洲安全标志导则(90/664)。为了使这些标志完全有效,必须时刻对它们照明,包括主电源发生故障期间对它们的照明。所以,出口标志的亮度必须充足,要在最不利情况下能被容易看到。近几年,十分重视确定应急标志灯具的亮度等级,其最终结果是允许增加最小亮度等级。危险性大的区域要求的亮度等级高于规定的疏散走道、开阔区域或防恐慌区域的亮度等级。这就不可避免地促使我们考虑照亮出口标志和应急灯具的最适宜的技术。荧光管灯经过多年使用以后,开始受到白光发光二极管的挑战。尽管这种发光二级管不能提供直接照明,但是它可以满足较低亮度等级的应急照明要求,同传统的荧光管灯相比,有许多优点。另外,白光发光二极管耗电少,长期使用的性能价格比好,它不同于荧光管灯,工作寿命长且不要求经常更换。过去,白光发光二级管的推广使用、发展不快,主要是其本身的成本高和不能像荧光管灯那样满足光量要求。然而,该技术现正在快速向前发展,其成本在下降和输出性能得到改进。所以,在不远的将来,白光发光二极管将不可避免地代替荧火管灯技术,并在这个过程中,解决应急灯具和标志在设计上依据荧光管灯的压力。
                      
    电源
                      
    必须对应急灯具电源的类型的选择予以考虑。根据目前情况,可在集中电源型系统和自带电源型系统之间选择。自带电源型系统是一个机壳内装有蓄电池、充电器、换流器灯、控制器和试验/监视设施;集中电源型系统是由一个中心点供电。
                      
    传统的直流集中电源型系统已用于需要大量照明灯具的地方,并要求该类建筑必须有长的寿命期。这是因为其长期维护和工作费用低于自带电源型装置。在某些地方,用户不愿使用集中电源型系统,因为其最初投资费用较高。然而,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因为交流换流器技术近几年已取得相当大的进步。最显著的进步是这种技术不要求改装正常干线电源照明灯具,并且不像仅使用10%荧光管灯的经改造的照明装置,这种交流换流器可提供全部光量。集中电源型系统的另一个好处是能从某一点试验所有照明灯具。
                      
    试验和保养
                      
    仅拥有应急照明装置,还是不够的,还必须保持该装置时刻完好无故障。英国规范BS5266-1:1999对其试验和保养做了极为详细的规定,是各地政府发放消防安全证书必须遵循的标准。
                      
    结论
                      
    在建筑安全这个问题上,任何电气承包商或建筑维护经理没有理由对其职责有任何怀疑。ICEL和BSI(英国标准学会)都已起草了适用应急照明各个方面的标准和建议性文件。另外,还可从技术领先的生产厂家得到有关设计指导和意见之类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