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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器和集水器》等二项行业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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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2010年5月21日批准发布二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代号和名称如下:

    强制性标准: GA 868-2010《分水器和集水器》(代替GA 11-1991、GA12-1991)

    推荐性标准: GA/T 536.6-2010《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6部分:液体氧化性物质》

    以上标准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分水器和集水器是消防部队火场供水作业中铺设消防水带所必需的消防器具。原有的分水器(GA 11-1991)和集水器(GA12-1991)行业标准颁布至今已将近20年,随着消防科技发展和消防供水设施供水能力的改善,原标准的部分条文规定需要得到修订,以适应消防部队在压力和流量等方面日益提高的火场供水需求。分水器和集水器标准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条款中有很多类似之处,故此次修订将上述两项标准整合为一项标准。GA 868-2010《分水器和集水器》在深入调研消防部队对分水器和集水器的使用需求以及国内生产企业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分水器和集水器最新产品的技术资料编写而成。与所替代的原标准相比,GA 868-2010《分水器和集水器》改变了原有标准关于接口型式的规定,拓宽了接口型式范围;增加了分水器和集水器的类型,修订了分水器和集水器的型号编制方法;适应火场供水压力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增加了分水器和集水器的公称压力种类;细化了分水器和集水器的密封性能和强度性能试验方法;增加了分水器和集水器的包装和储存要求。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提升分水器和集水器产品的性能指标,为提高消防部队的火场供水能力提供可靠保障。
 
    GA/T 536.6-2010《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6部分:液体氧化性物质》是公共安全行业系列标准GA/T 536“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的第6部分,前5部分已于2005年发布、实施,本部分在公安部应用创新计划项目《液体氧化性物质火灾危险性分级试验方法及试验装置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我国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监督管理的现状和需求,参考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编写而成。GA/T 536.6-2010建立了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标准及分级方法标准,并根据分级方法标准确定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装置,形成了一套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的完整体系。标准采用了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定的分类分级方法,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有助于开展国际贸易和交流。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和指导消防监督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在生产、使用、储存及经营等诸方面的管理,避免或减少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