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北京法治消防建设的一件大事。
为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地方性消防法规的有效执行,4月11日,协会平谷联络处组织召开《北京市消防条例》宣贯培训会,会议邀请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工作科科长尹晓龙对《条例》进行宣贯解读,协会副秘书长贺伟宏出席并指导,平谷区大兴庄镇人民政府、平谷区滨河街道办事处、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平谷供电公司、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平谷分公司等政府有关部门、在京企业的领导,平谷联络处专委会成员,平谷地区30余家会员单位代表现场参加会议。培训会由平谷联络处主任刘怡主持。
尹晓龙科长针对《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条例》共9章104条,在原条例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宣传教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9章92条的框架下,删除4条,新增了16条,实质性修改31条,涵盖了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突出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超大型城市消防管理、应急救援的特点。尹晓龙科长重点就《条例》中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特殊场所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等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对各单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开展全员培训。组织政府部门、单位、个人开展全员培训,确保各方熟悉新条例内容。培训内容包括新条例解读、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法律责任等,通过培训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需根据新条例要求,修订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完成设施设备改造。按照新条例要求,完成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符合新条例规定,提升消防安全水平。四是建立自查自改机制。各单位需建立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机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希望各单位能够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明确自身责任与义务,积极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共同为维护平谷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贡献力量。
刘怡主任代表平谷联络处向尹晓龙科长的精彩讲解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单位及会员企业的参与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通过此次培训会,大家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为后续的消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刘怡主任对联络处下一步表示,一是紧紧围绕政府。平谷联络处将继续在平谷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支持下,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汇报工作,主动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方向与政府重点部署保持一致。二是继续贯彻以会员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优化会员服务,收集整理《条例》宣贯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为会员单位提供精准解读和业务指导。三是继续扩大宣传。吸纳更多优秀的企业加入,壮大平谷联络处的力量,共同推动平谷区社会化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