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10号令《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北京法治消防建设的一件大事。
为落实“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宗旨,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社会治理,推动消防法规在社会单位中准确有效理解和执行,北京消防协会邀请53家行业协会,开展联合宣贯活动。得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总队、中共北京市社会事业领域行业协会联合党委、中共北京市公益类社会组织第五联合党委、朝阳区南磨房乡党群服务中心、中国建筑集团、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中国航天建设集团、北京一轻时代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盈理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恒律师事务所等政府有关部门、基层党组织、在京央企国企、法律服务机构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