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立法座谈会,北京市司法局王鸿剑巡视员,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工作处魏毅宇处长、李赫副处长,总队立法工作专班张磊、余军保等同志,北京消防协会孙富会长、咨询部李玉涛主任在主会场参会。会议邀请故宫博物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英格卡购物中心、万达商管集团北京城市分公司、福山寿海养老服务中心、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中德启锐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奥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研提意见。
专班工作人员介绍了《规定》的立法背景、必要性及现阶段进展情况。参加座谈的企业,分别代表文物保护单位、高层公共建筑、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及人防工程、养老服务机构、易燃易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保险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外卖平台等类型社会单位,发表了立法意见和建议。
孙富会长感谢总队给予学习和参与立法工作的机会,并作为行业协会代表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重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细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等规定。二是明确行业社会组织在消防安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出在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细化不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随后,参加了征求意见稿的逐条讨论,并表示将在法规宣贯过程中积极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