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北京消防协会十佳单位会员、十佳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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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消协字[2015]32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表彰在协会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参与协会工作,根据消防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安排,经北京消防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长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十佳单位会员、十佳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协会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宣传教育部在评选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二、参选范围

  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单位会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

  2、认真执行北京消防协会有关规定、规则、公约及制度等,按时缴纳会费;

  3、积极参加协会、所在行业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及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活动任务,2015年度成绩突出;

  4、单位管理规范,在业务活动中作业规范、守法、文明,能够体现专业技术能力,社会满意度较高,在行业、学科内起到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

  5、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员工整体素质好;

  6、主动践行消防安全社会责任,为社会化消防做出一定贡献。

 

  (二)十佳个人会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心消防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2015年度成绩突出;

  3、爱岗敬业,专业能力较强,工作有所创新,业绩突出,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技能;

  4、积极践行消防安全社会责任。

 

  四、评选程序

  1、单位会员、个人根据工作情况上报参评材料;

  2、协会评选工作小组了解参评单位及个人有关情况,听取消防监督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意见;

  3、协会评选小组到部分符合参评条件的单位进行全面考评,提出候选名单,上报协会理事会审批;

  4、对十佳单位会员和十佳个人会员进行颁奖表彰,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

 

  五、参评材料要求

 

  (一)参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各单位和个人对参评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不实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参评十佳单位会员需提交的材料:

  1、《十佳单位会员申报表》(见附件1);

  2、《北京消防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3、单位通过的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应的资质资信证书(复印件);

  4、近两年单位获奖证书及委托方、有关单位的评价材料。

 

  (三)参评十佳个人会员需提交的材料:

  1、《十佳个人会员申报表》(见附件2);

  2、《北京消防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4、近两年获奖证书,参与编写的书籍封面和署名页,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

 

  (四)申报十佳单位会员的《十佳单位会员申报表》、委托方及有关单位的评价材料,申报十佳个人会员的所在单位工作证明等,加盖相应公章有效。

 

  (五)材料中有关统计数据至2015年12月1日。

 

  六、报送时间

  请于12月11日(周五)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协会评选工作组邮箱,并于12月18日(周五)前将全部纸质材料报送评选工作组,逾期不再受理。

 

  七、表彰名额

  北京消防协会2015年度十佳单位会员10家,十佳个人会员10名。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丰台区南蜂窝路19号北京消防协会,511室

  邮箱:bfpaxjb@163.com

  联系电话:63970581-8002

  联系人:张鹏云  赵丹

 

附件一:附件一:《北京消防协会2015年度十佳单位会员申报表》.doc

 

 

附件二:附件二:《北京消防协会2015年度十佳个人会员申报表》.doc

 

北京消防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