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通协会企业微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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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消防协〔2019〕8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协会和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工作,协会现已开通企业微信账号。为保证账号尽快发挥作用,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部署,2019年10月11日前完成开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请各会员单位扫描通知下方的二维码,已有企业微信的会员单位在扫码后可直接加入“北京消防协会”工作群,没有企业微信的会员单位在扫码后需下载“企业微信”App,按照系统提示步骤填写真实电话、邮箱等内容后,方可成功加入。

2、 请各会员单位确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单位代表加入,加入后及时将群内名称改为单位全称。如人员变动,请各单位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 企业微信作为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沟通的主要渠道,将承担通知下发和资料上报等功能,系统将自动统计群内成员的信息接收状态。请各会员单位随时关注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接收和处理,避免工作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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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防协会”

 

 

                  北京消防协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