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协会对以上2家企业核发的电气防火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单位”资信证书从即日起一律无效。其企业一切行为与北京消防协会无关,责任由企业自负。
特此通告
北京消防协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