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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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各单位会员:

    多年来,我国广大消防科普工作者在消防科普战线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推动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和减少火灾危害做出了积极贡献。对各地在消防科普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对进一步壮大消防科普宣传队伍、发展我国的消防科普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表彰在消防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热心消防科普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国消防协会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第八届“‘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并委托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各单位会员重视、支持此项工作,按照《第八届“‘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实施办法》(附件一)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至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电子文档发送至kpw@fire.net.cn

    联系人:管凌云

    联系电话:13817961005

    传真号码:021-65240052

    联系地址: 上海市民京路918号    邮政编码:200438

    附件: 1.《第八届“‘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实施方法》

           2.《第八届“‘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中国消防协会

                 二0一0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第八届“‘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实施方法

    一、评选宗旨

    消防科普教育工作,是我国消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我国各地专职和志愿消防科普工作者在这一领域勤勤恳恳、日复一日地工作着,为提高我国人民的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水平、为繁荣我国的消防事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评选“‘火凤凰杯”,是对他们热心消防科普事业的无私奉献精神的肯定,将会鼓励更多的有识之士投身消防科普事业,进一步推进我国消防科普教育事业的发展。

     “‘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活动自1996年设立以来,迄今已进行了七届。今年将如期举行第八届“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由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消防科普事业的人士,包括专、兼职消防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出版工作者、新闻工作者以及其它业界热心消防科普工作的人士。

    三、侯选人条件

    近年来在消防科普工作实践中,如撰写消防科普作品、从事消防培训教育、策划组织消防社会活动、开展消防科普宣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作为候选人。

    四、评选名额

    全国共评选12名“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

    五、 推荐办法及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各有关单位会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推荐一名候选人。

    2.本届评选活动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报送的方法,即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寄至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电子文档发送至cfnz@vip.sina.com

    六、评审办法和程序

    ⒈ 本届评选活动的评审与批准按照“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办公室初审(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审议和投票)、中国消防协会终审并批准的程序进行。

    ⒉“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办公室对各省、市、自治区消防协会及各有关单位推荐上报的全部侯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候选人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审议。

    3.“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评选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评委会对初审结果审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12名第八届“‘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报中国消防协会批准。

    ⒋ 中国消防协会终审并批准本届“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名单。

    5. 为确保整个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本次评选活动设网页,公示所有候选人的事迹材料。

    七、 表彰办法

    在中国消防协会科普委召开2010年年会的同时举行“‘火凤凰杯’全国优秀消防科普宣传工作者”表彰活动。

    八、其它

    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⒉ 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中国消防协会科普委员会负责解释。